给定一个函数 ,其反函数
定义为
(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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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此, 和
是关于直线
的反射。在 Wolfram 语言中,反函数用以下方式表示InverseFunction[f].
正如费曼 (1997) 指出的,符号 是不幸的,因为它与将上标量解释为表示幂的常见理解相冲突,即
。因此,务必记住符号
、
等指的是反正弦、反余弦等,而不是
、
等。
一个函数 存在反函数
(即,“
是可逆的”) 当且仅当它是双射的。然而,反函数通常为在复平面中是多值的初等函数定义的。在这种情况下,反关系在复平面的某个子集上成立,但在整个平面上,恒等式
的一部分或两部分可能不成立。上面和下表说明了一些示例。在表中
且
。
反函数的另一个违反直觉的性质是
(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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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此,预期的恒等式在负实轴上不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