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 和
是在同一 signature
上的两个代数,其载体分别为
和
(参见 泛代数)。
是
的子代数,如果
且
的每个函数都是
在
上的相应函数的限制。
代数 和
的(直)积是一个代数,其载体是
和
的 笛卡尔积,并且对于每个
和所有
以及所有
,
在同一 signature 上的非空代数类 被称为 簇,如果它在子代数、同态像和属于该类的结构的任意族的笛卡尔积下是封闭的。
如果一个恒等式在该类中的每个代数中都成立,则称一个代数类满足恒等式 。设
为 signature
上的恒等式集合。在
上的代数类
被称为等式类,如果它是满足来自
的所有恒等式的代数类。在这种情况下,称
由
公理化。
Birkhoff 定理指出, 是等式类当且仅当它是 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