类是广义的集合,其发明是为了绕过 罗素悖论,同时保留导致 集合 出现困难的任意成员资格标准。类的成员是 集合,但有可能存在“所有不是自身成员的 集合”的类 而不会产生 悖论(因为 是一个 真类(而不是一个 集合),它不是 中成员资格的候选者)。
类和集合之间的区别是来自 冯·诺伊曼-博奈斯-哥德尔集合论 的概念。
类是广义的集合,其发明是为了绕过 罗素悖论,同时保留导致 集合 出现困难的任意成员资格标准。类的成员是 集合,但有可能存在“所有不是自身成员的 集合”的类 而不会产生 悖论(因为 是一个 真类(而不是一个 集合),它不是 中成员资格的候选者)。
类和集合之间的区别是来自 冯·诺伊曼-博奈斯-哥德尔集合论 的概念。
Eric W. Weisstein. "集合类." 来自 MathWorld--Wolfram Web 资源. https://mathworld.net.cn/SetClass.html